《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从2004.1.1开始施行。港口所在地人民政府设置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对该港口的危险货物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就是帮助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危险品作业进行规范管理的一套软件系统。
该套系统不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港口单位危险货物作业,而且使港口单位“足不出户”便可以对危险的操作进行申报,并可以在审批发布后随时获得审批的信息。同时,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方便了管理行为的实施,便捷的按需获得各种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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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采用直接采集码头公司的一线生产数据,按照有关统计口径形成满足交通部、交通厅和市有关部门的统计报表, 并帮助减少港口企业的负担和统计人员的工作压力。同时通过各种图表格式、按需即时查询等功能,提供辅助港口领导分析决策时所需要的数据信息。
该系统以WEB的方式实现了对引航作业全过程的管理。从船公司对进出港船舶进行预测和确定,码头公司作靠泊申请并经港管领导和引航站领导审批后,引航站对需要引航的船舶进行引航排班。并发布靠离泊计划。
为加强港口设施保安的工作,交通部在2003年11月颁布了《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本系统实现了对保安数据和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管理。